2015年6月29日 星期一

禁燒生煤爭議 李進勇籲六輕重視勞工權益

雲林禁燒生煤與石油焦自治條例爭議未休,雲林縣長李進勇22日在議會總質詢表示,樂見中央與地方協商解套,但是禁燒生煤及石油焦、人民的健康沒有協商餘地。

雲林縣議會三讀通過「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」,中央與地方各有見解,引起各界關注。雲林議會總質詢22日仍不離自治條例。縣議員廖秋萍關心條例實施恐引六輕遷廠勞工失業、陳俊龍關心何時公布實施及是否有配套措施。

李進勇指出,自治條例由雲林縣議會三讀通過,送縣府公布實施,基於信賴保護原則,石油焦不會再發新的許可證,已發者不受自治條例限制。 李進勇表示,有接到訊息,經濟部有意針對自治條例,和雲縣政府進一步溝通協商,樂見中央與地方協商解套,但是禁燒生煤及石油焦、人民的健康沒有協商餘地。

「禁燒生煤並非禁燒所有的煤,低汙染的精製煤仍可燃燒。」雲林縣環保局長曾春美表示,固定碳與揮發份的標準比率4:1,六輕現有燃煤比率在2.9至3.75:1之間,數值愈高汙染性愈低,希望六輕提高比率降低汙染。

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15/5/22/n4440664.htm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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